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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问答|代收美金|美金兑换

 创新兆是一所具有性的服务机构,专业代理外汇结算、代收美金、代付美金等服务。

 

服务贸易外汇业务


1、问:对境外机构和个人支付5万美元(含)和5千美元(含)以下服务贸易项下费用如何管理
答:提供合同(协议)或发票(支付通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服务贸易项下不允许提前购汇并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该规定适用于法规未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售付汇项目;对外支付超过3万美元的还须提供税务证明)。


2、问:对境外机构和个人支付5万美元和5千美元以上服务贸易项下费用如何管理
答:提供书面申请、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税务证明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提供的材料须证明所办理业务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3、问:公务出国如何购汇
答:财政预算内单位须提供书面申请、出国任务批件或赴港澳任务批件、出国团组用汇预算表在中国银行办理(售汇应由组团单位在出国前办理,事后不补办;多次往返的出国批件,按每次出境天数于出境前办理,并核销上次出境记录、预算标准须符合财政部、外交部《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出境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内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30天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5000美元。超出上述指导性限额标准的,由外汇局审核出具核准件,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4、问:如何支付出口贸易佣金
答:须提供书面申请、佣金协议或出口合同、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单笔超过合同总金额10%,同时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佣金,在外汇局审核并出具核准件,外汇指定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5、问:如何支付国际赔偿(不含国际贸易项下的赔偿)款项
答:须提供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书或有权调解机构出具的调解书。(购汇主体一般为国际赔偿项下的赔偿方;如由律师事务所代办,应出具赔偿方授权委托书;法院强制执行的可由法院购汇并直接汇往受益方)。


6、问:外商投资企业相关费用如何汇出
答:外商投资企业利润、股息、红利汇出须提供书面申请、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相关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税务证明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凡注册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不得将利润、红利汇出境外;特殊情况未足额到位的应凭审批部门批件及相关材料,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比例分配所得的利润、红利汇出境外)。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民币利润再投资退税款售付汇须提供书面申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相关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红利已缴税的税票、税务局出具退税款的批件、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再投资批复、经外汇局批准的再投资的批复文件、税务证明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7、问:如何向境外关联公司支付代垫工资及福利津贴
答:进入外汇局《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业务企业名单》的企业,提供书面申请、境外支付通知、外籍员工的护照等身份证明、雇佣证明(包括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证明或外事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家证,以及雇佣合同)、人民币收入清单、税务证明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未进入外汇局《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业务企业名单》的企业,对外支付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须凭外汇局核准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等值10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8、问:如何向境外支付本公司分摊的管理费用
答:进入外汇局《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业务企业名单》的企业,提供书面申请、分摊协议、境外支付通知、税务证明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未进入外汇局《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业务企业名单》的企业,对外支付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须凭外汇局核准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等值10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9、问:何种情况下对外支付超过3万美元无须提交《税务证明》?
答: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垫付的工程款;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境内运输企业在境外从事运输业务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问:对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核凭证的项目如何管理
答:向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含5千美元)以下的见问题1。


向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或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上、且在等值10万美元以下(含10万美元)的须提供书面申请、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税务证明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向境外机构和个人支付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须提供书面申请、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税务证明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创新兆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有足够的外汇收取额度,可代收一些企业自身不能收外汇的企业代收国外货款,本公司有雄厚的资金链,有的团队,专业的财务人员,丰富的经验,的服务专业为各公司(厂家)处理外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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